易县2023年度第16批次建设用地3、4、5、6、7、8、9、10、11、12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来源: | 作者:集团行政人事部 | 发布时间: 2023-07-10 | 1030 次浏览 | 分享到:

易县2023年度第16批次建设用地3456789101112号地块(以下简称3-12地块易县2023年度第16批次建设用地3456789101112号地块(以下简称3-12地块3号地块历史和现状均为城镇村道路用地规划用途为居住用地和商业用地;4号地块历史和现状均为城镇村道路用地地块规划用途为居住用地;5号地块历史和现状均为城镇村道路用地规划用途为居住用地;6号地块历史和现状均为城镇村道路用地规划用途为居住用地;7号地块历史和现状均为城镇村道路用地规划用途为居住用地和公园绿地;8号地块历史用途为居住用地和城镇村道路用地,现状为居住用地已全部拆除,已拆除的建筑垃圾堆积在居住用地范围内,地块南、北及西北端城镇村道路用地未变,规划用途为居住用地和公园绿地;9号地块历史和现状均为城镇村道路用地规划用途为居住用地;10号地块历史和现状均为居住用地和城镇村道路用地地块规划用途为居住用地;11号地块历史用途为居住用地和城镇村道路用地,现状为美庐苑1#2#楼及门脸、地下车库已建成,规划用途为居住用地和商业用地;12号地块历史用途为居住用地和城镇村道路用地,现状为御景蓝湾11号楼及楼西南侧绿化带,已建成,规划用途为居住用地和公园绿地。8号地块以外,其余地块上均未发现污染痕迹及固体废弃物堆存

本项目设置12个土壤监测点位采集样品25个,同时采集现场平行样3个,合计样品28个。

土壤样品检测指标包括《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中表1必测45项、土壤pH值。

经分析样品检测结果,调查地块土壤样品中砷、镉、铜、铅、汞、镍均有检出,六价铬、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均未检出,检出物质检测结果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标准中第一类用地标准筛选值。

本次调查地块可按照居住用地进行开发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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