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82号令)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规定,以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及建设单位自主开展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工作指引(试行)》(冀环办字函[2017]727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生态环境部公告 2018年 第9号),现将涿州鑫豆源食品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回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污水处理回用建设项目
(二)建设单位:涿州鑫豆源食品有限公司
(三)建设地点:涿州市义和庄镇闫马庄村东
(四)公示内容:验收监测报告表、验收意见,详见附件
(五)公示时间:2021年5月20日-2021年6月20日:附件1,附件2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赵景芝
联系电话:18911169105